为积极应对疫情,助力经济发展,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的通知》(洪财资字[2020]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免租金政策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洪财资字[2020]7号)和县财政局紧急通知精神,7月30日,南昌县自然资源局迅速开展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自查工作。
开展自查工作前,第一时间将文件和要求转发局属各单位,要求严格按照上级精神严密组织自查工作。自查开始后,紧紧围绕“是否落实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用房和中小微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用房个体工商户免收三个月房租、是否落实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大型企业房租“一个月免收、两个月减半”等政策。在落实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租金减免政策过程中是否存在申领程序繁锁,认定标准计算复杂,影响企业申领热情,政策落实效果不好等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核实,认真梳理总结,据实填列《南昌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租金减免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有效确保了反映的情况真实准确可靠。